从“七人普”数据看平凉市育龄妇女情况

  • 时间:2022-08-12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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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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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到2020年10年间平凉市育龄妇女(15-49岁)数量减少19.59万人,育龄妇女生育意愿低迷、生育后备力量不足,未来几年全市生育水平可能会进一步下降。

一、平凉市育龄妇女生育现状

(一)各年龄段育龄妇女显著减少。2020年“七人普”资料显示,全市总人口为 184.86万人,与2010年相比下降了10.6%。育龄妇女(15-49岁)人数为40.59万人,与2010年相比减少19.59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也下降了7.14个百分点。

从育龄妇女的年龄结构看,除30-34岁年龄组育龄妇女较“六人普”略有增加外,其余年龄组女性均明显减少,特别是15-24岁和35-44岁年龄组减少幅度均高达到45%以上。全市25-34岁的生育旺盛期妇女有12.55万人,比“六人普”时增加5606人,增幅仅为4.7%,生育旺盛期的育龄妇女人数虽然没有减少,但在生育观念和生育压力双重作用下生育水平明显不高。同时,15-24岁女性仅有9万人,较“六人普”减少10.33万人,下降了53.44%,生育后备力量明显不足,未来将面临更大的生育压力。

(二)育龄妇女一般生育率上升(长表抽样数据)。2020年全市育龄妇女一般生育率(指一年内活产出生人数与同期育龄妇女总人数的比率)为46.54‰,比“六普”的30.02‰上升了16.52个千分点。各年龄段生育率变化差异较大,除40-59岁年龄组的生育率略有下降外,其他年龄段生育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25-34岁年龄组上升幅度较高,超过35个千分点。

(三)生育孩次构成明显变化,多孩生育率略有上升(长表抽样数据)。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有生育的15-49周岁育龄妇女中,一孩生育率为18.59‰,比“六普”提高了2.17个千分点,二孩生育率为22.06‰,比“六普”提高了11.04个千分点,三孩及以上生育率为5.89‰,比“六普”有提高了3.31个千分点。从生育的孩次构成看,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逐步调整,生育一孩的比例与“六普”的54.7%相比下降了14.75个百分点,二孩和三孩比例比“六普”提高了10.69和4.06个百分点。

(四)平均生育子女数和存活率双增(长表抽样数据)。全市15-64岁妇女平均每人活产子女数为1.68人,比“六普”的1.55人增加了0.13人,增幅为8.39%;平均每个妇女存活子女数为1.63人,比“六普”的1.53人增加了0.1人,增幅为6.54%;存活率为97.26%,比“六普”降低1.96个百分点,全市各年龄组妇女活产子女的存活率均在96.2%以上。以上数据表明平凉市婴儿死亡率和青少年死亡率已经下降到很低的水平,计划生育政策中二胎和三胎的落地也得到了数据的证实,这是全市长期以来计划生育工作常抓不懈和优生优育的成果。

(五)小学及以上从业妇女生育及职业妇女生育水平均有提高(长表抽样数据)。人们的生育观念随着受教育程度不同相应也发生着变化,各受教育程度阶段妇女的生育水平差异明显,未上过学、学前教育和小学的15-64岁妇女其平均活产子女数均为2人以上。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妇女的平均活产子女数较“六普”都有不同程度提高,初中提高0.6人、高中提高0.43人、大学专科提高0.32人、大学本科提高0.23人、研究生提高0.08人。

职业是影响生育水平的又一重要因素。不同行业的工作状态、社会角色、经济收入都直接影响不同职业妇女的生育行为。全市各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等智力型职业15-64岁妇女平均活产子女数为1.19人,而其余生产服务职业平均活产子女数为1.55人,两类职业妇女活产子女数差异明显。从具体职业看,可以分类的六个行业妇女活产子女数全部高于“六普”,不便于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低于“六普”0.56人。

二、育龄妇女面临的三大问题

(一)育龄妇女人口流出情况加剧、生育水平持续走低。从育龄妇女年龄结构来看,大多育龄妇女正处于求学和就业的年龄阶段,因而也是流动人口的重要构成。从平凉市近10年育龄妇女迁移流动情况看,育龄妇女人口流出情况加剧。“六人普”全市15-29岁育龄妇女为25.39万人,这部分群体到“七人普”(25-39岁)减少至17.8万人,减幅29.9%,除极少部分死亡外,多数均属于人口流出。受生育政策影响,人口出生率在2017年达到12.35‰的峰值后,随后呈现持续回落,2020年人口出生率为10.28‰,较峰值年减少2.07个千分点。随着生育者减少和生育意愿低迷,未来我市人口低生育率和少子化的基本态势在短期内较难改变。

(二)生育子女对女性职业发展影响较大。职业发展对于育龄女性来说,首先遭遇的第一个难题就是家庭与工作两者兼顾的问题。“七人普”(长表抽样)当年有生育的妇女中,生育一孩和二孩的职场妇女占比为70.9%,也就是三分之二育龄妇女在生育两孩后仍能坚持继续工作;生育三孩以上的职场妇女占比仅为13.96%。如果家里有老人可以帮衬,家庭与事业还是可以兼顾,如果经济能力与家庭帮助都不能够实现,那么,照顾子女和家庭的现实需求对女性职业发展有明显的影响。

(三)育龄妇女学历越高生育率越低。“七人普”数据显示,随着女性学历的提高生育多孩的几率显著下降。“七人普”(长表抽样)当年有生育的妇女中,学历基本全是大学本科及以下。硕士研究生生育仅占0.6%。长表抽样结果显示,15-64岁妇女中,生育一孩妇女高学历占比达到32.04%,也就是近三分之一的一孩妈妈拥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生育二孩妇女高学历占比为7.9%,比一孩妈妈下降24.07个百分点;生育三孩妇女高学历占比仅为1.87%,分别比一孩、二孩高学历妈妈下降30和6.1个百分点。一方面,高学历女性思想生育观念普遍转变,现代女性越来越独立对实现自身价值的追求大过对生儿育女的传统诉求;另一方面,生娃成本太高,除了考虑生不生的问题外,不少人也在担心生了娃之后没有能力抚养;再之高学历女性完成学业后年龄普遍偏大,生育多孩的现实困难增加。

三、几点建议

一是提高人口吸纳能力,提高人口出生率。一是要充分发挥好平凉现有的文化、资源、产业优势,进一步提升全市综合竞争力,和公共服务水平,释放经济发展新动能,持续吸纳本地人员及引进外来人才。二是需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二孩、三孩政策有关要求,结合平凉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政策,减少生育成本,提高育龄人群生育意愿,促进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是保护女性的就业权益。企事业单位在招聘时实施性别配额制度;对女职工比例达标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建立生育成本分担机制,对雇用多孩女性职工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及津贴补助。积极完善岗位设置等配套措施,增加时间更为灵活的工作岗位,拓宽育龄妇女在兼顾家庭的同时,拓宽就业渠道,降低就业难度,打消职业女性生育顾虑。

三是建立家庭生育、税收及住房补贴制度。政府对于生育二孩及三孩家庭的每个孩子,每月给与适当现金补贴,直至成年;对于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实行父母所得税和社保优惠政策(可设定减免上限);对于生育二孩及三孩家庭购买商品房的,可通过返还一定比例的按揭利息进行补贴,对于符合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实行优先予以保障,为多子女家庭的子女提供财政补贴,减轻家庭在养育子女方面的经济负担。

四是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机制。引导落实各类企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如育婴室,幼儿活动室等,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托育行业、建设一批质优价廉的托育服务机构;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增加托育服务;加大政府补贴和监管力度等举措,不断畅通生育看护渠道。同时,对二孩及以上子女入托、入园给予一定补贴,或对指定幼儿园采取费用减免,强化政府托育服务,切实解决家庭生育后顾之忧。

(撰稿:朱璟    审核:李忠辉  韩小毅    终审:闫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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