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3-01-13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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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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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凉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面贯彻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市统计局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首要任务,聚焦重点领域,加大常规数据的发布力度,有序做好重要指标发布,在市统计局网站发布统计数据分析解读82篇,发布各类统计信息45条,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6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平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平凉市统计局统计数据管理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登记、办理、答复,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2022年市统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平凉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及时分解公开任务,层层把关审核,明确公开时限,规范公开内容,确保公开的信息规范准确。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充分运用新媒体,通过门户网站、“平凉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围绕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发布数据,全面解读经济运行情况,方便社会大众及时了解经济发展情况和有关政策。围绕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每季度制作一图知经济解读文案,发布党的十八大以来平凉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文章,合理引导社会各界预期,提振社会各界对全市经济发展的信心。

(五)夯实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指定专人对局门户网站和“平凉统计”微信公众号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及信息发布工作,按照“先审批、后发布”的原则,所有信息未经审批一律不准上网发布。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采取定期通报的方式,查找存在问题,督促及时整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平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一是统计数据共享还不够全面,信息解读的深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仍需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2023年,平凉市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一是健全工作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的责任,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二是强化公开流程。全面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认真梳理甄别,依照申请内容及时按相关要求提供,同时做好与申请人沟通解释工作,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三是完善公开制度。明确信息采集、管理、使用工作制度,明确主体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平凉市统计局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凉市统计局门户网站(http://tjj.pingl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查阅下载。社会公众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平凉市统计局联系,电话:0933-821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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