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平凉市妇女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告
2023年,全市妇女发展工作按照《平凉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部署安排,以促进妇女事业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妇女整体素质、维护妇女权益为根本,加大妇女工作的统筹推进力度,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多部门协调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工作机制,为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全市妇女发展事业向着高质量发展方向稳步迈进。
一、妇女发展规划监测情况
2023年,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积极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科学规划妇女全面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全市在妇女发展工作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全社会女性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高。充分体现了全市对妇女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关怀。
(一)妇女与健康
全市适龄妇女、孕产妇健康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全面普及,妇幼健康体系基本健全,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妇女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11岁。2023年宫颈癌人群筛查率71.72%,婚前医学检查率为13.5%;艾滋病母婴传播率0%;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达标率100%。
(二)妇女与教育
全市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了女童平等接受公平优质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提高女性接受教育的水平,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7.15年。大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男女两性的科学素质水平性别差在逐年缩小。2023年初中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性别差35.23%;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50.83%,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男女生所占比例均衡;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47.05%,高等职业本专科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64.44%;高等学校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69.46%,较2022年高1.46个百分点。
(三)妇女与经济
全市积极促进平等就业,优化女性就业结构,女性劳动者劳动安全和健康得到了有力保障,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明显降低。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41.08%;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为86%;女职工职业健康素养水平达73%。
(四)妇女参与决策管理
近年来,全市加大对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支持力度,注重提高妇女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持续培养选拔优秀女干部,推动妇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基层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1.市级、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32.4%、5.9%、85.7%、14.3%;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25%、3.9%。
2.企业董事会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的比重为15%;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监事的比重为8%;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为27%。
3.全市积极鼓励支持女性参加社会组织、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社区女干部比例逐年提高。2023年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61.19%,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为61.46%,;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为38.4%,较2022年31.72%有所提高;社会组织负责人中女性比例为13.5%。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全市逐步完善生育保障制度、医疗保障体系、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完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2023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4.8万人,其中:女性6.5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8.77万人,其中:女性93.9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0.98万人,其中:女性73.98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3.17万人,其中:女性4.9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7.58万人,其中:女性6.26万人。
(六)妇女与法律
全市在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深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积极严厉打击拐卖妇女、性侵害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为妇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全力保障遭受侵害妇女获得及时有效的司法救助。2023年破获拐卖妇女案件数1起;破获强奸妇女案件数63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等)妇女卖淫案件数7起;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423人次;获得司法救助女性人数30人。
二、妇女发展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和限制,特别是在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促进妇女发展事业还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一)妇女参政议政比例亟须提高
妇女参政议政和参与行政管理的比例仍然较低。妇女参政议政和参与行政管理比例的提高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虽然多年来各级政府一直致力于解决这一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比例仍然较低。基层女干部队伍建设仍然较为薄弱。
(二)女性法律保护力度有待加强
尽管已经有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但在普及过程中,妇女权益保护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如暂未签发针对女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纠纷仍然影响女性健康安全,针对女性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亟需通过持续高效的努力和改进,逐步提高妇女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平等地位和权益保障水平,保障女性获得及时有效的司法救助。
三、妇女发展工作的建议
(一)加大现有制度体系宣传力度
1.进一步加强保障妇女权益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加大普法力度,将保障妇女权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普法规划。政府、司法机关、全社会群体等应继续共同努力,促进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规范化建设和有效运行,提升妇女法治意识和参与法制平凉建设的能力,落实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女性的合法权益。
2.用好政策,持续做好妇女健康服务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构建覆盖城乡的妇女健康服务体系,抓好政策宣传和任务落实。加大农村和边远地区妇幼卫生计生教育宣传,助力农村贫困妇女(孕产妇)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加强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全面普及工作,鼓励全社会进行婚前医学检查,进一步促进健康孕育。
(二)健全完善妇女社会保障体系
促进妇女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完善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参与经济建设、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权利的政策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妇女就业的人岗对接,支持妇女参与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拓宽妇女融资渠道,严格执行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等方面的权益。加强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妥善解决妇女在就业和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保障问题,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基本权益。
(三)重视加强女性干部队伍建设
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政策规划中关于女干部选拔和配备要求,做到应配尽配。推动制定和完善促进女性参与决策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女性参政议政的政策和机制,组织动员女性广泛参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切实提高女性参与决策管理的比例。优化女干部成长路径,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
作者:段延玲 审核:刘继军 曹军平 终审:赵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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